要将服务或脚本配置为在打开 Linux 系统时自动启动,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。
使用终端并使用 root 权限打开。 登录系统。
编辑 /etc/rc.local 文件。 您可以使用 vi 或任何其他文本编辑器打开此文件:
sudo vi /etc/rc.local
required 添加命令或脚本。 使用 rc.local 文件中的每一行一个命令或脚本自动启动。 例如:
#! /bin/sh -e
#
# 该脚本在每个多用户运行级别结束时运行。
# 确保脚本“退出 0”成功或其他值。
# 值出现错误。
#
# 要启用或禁用此脚本,只需更改 run
# 位即可。
#
# 默认情况下,此脚本不执行任何操作。
# 启动服务
/usr/bin/service_name start
# 运行脚本
/path/to/script.sh
exit 0[ h]
保存文件并退出编辑器。
授予rc.local文件执行权限,以确保其在系统启动时运行。
sudo chmod + x /etc/rc.local
重启系统,检查设置是否生效。
注意:如果配置启动时自动启动,请确保添加的命令或脚本的路径正确。 否则,启动可能会失败。 此外,您可以通过 systemd 服务配置自动启动。 具体操作请参见systemd相关文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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