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刑事诉讼法是司法科学中最难的学科。其实这是因为法律法规很多,都很重要。对理论知识的考查加深,理解难度增加,考点偏细,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不易掌握。所以,选择一个讲课思路清晰,容易掌握的导师很重要。那么,肖培全的刑事诉讼课程怎么样?
肖培全的刑事诉讼课程怎么样?
肖培全是近几年才开口的。他有自己的特点,逻辑最清晰,讲课干净整洁,重点极其突出,诉讼过程讲解到位,和高佳一样简短,效果不错。
肖佳、肖培全是王海燕先生的学生,继承了王海燕先生完整的教学体系和部分教学风格。比如他们都有系列讲座(对主观题很重要!!!)各有特色。比如根据法考命题的趋势,增加了官方案例类(不同于改编小案例,所谓小案例不全)。这两位老师可以互补。一个讲课全面清晰,一个逻辑清晰,原则明确。
向高家\\\\\\\\\\\\\\\' 995;萧培权(用内部课堂讲义)或者直接问。不建议宁左,如果你真的被他的播音声音迷住了,就去听客观冲刺背诵卷子或者客观题内部班,主观题改改,或者单独听高佳或者肖培全的法学讲座和官方案例班。
还有一位宝贝老师,许老师,很负责,很勤奋。唯一一个把刑诉法和最高法的解释都一一整理出来的老师,也是值得推荐的,尤其是法学课,不过目前来看名气还没有上面几位大。
必须背诵惩罚公式的完整版本。
1、编制(可减免,聋哑人和盲人);
暂停(不亏不亏不亏);
犯罪未遂(可减轻或教唆);
2.胁迫(应当减轻或者免除,并防止被胁迫家庭逃避);
附属品(应该减免,只有附属品才能享受这个福。);
3.自首、立功、坦白:
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;
只有坦白从轻处罚,如实供述,避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才能减轻处罚;
一般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
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重大责任,自首且有重大贡献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4.应当减轻或者免除;
避免被胁迫,顺从。(防卫过当,避险过当,胁迫共犯。考虑到这三个,不存在主观恶性或者主观恶性很小)
停止犯罪看两眼,(犯罪过程中鼓励放弃犯罪,区别对待)
没有损失的时候,就没有损失(《刑法》第二十四条)。
5.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
四十八个罪犯。(14岁至18岁的人和年满75岁的老年人,只有过失犯罪才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。我们享受不到。)
6.可以减征或者免征;
可以减轻负担,(大贡献,不是一般的贡献,)
行贿,公之于众。(被起诉前一定要告知——主动交待,迟到了也没用;贿赂是指介绍贿赂)
不要超限额受贿,悔过后再还。(数额在5000-10000元之间可以考虑此情节,悔罪并积极退赃)
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欠的债也不差。(恶意拖欠工资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)
7.可以从轻或者减轻;
放弃自己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(自首和立功只要有一件事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)
犯罪未遂,(指犯罪未遂和犯罪未遂)
这个老人是故意半疯的。(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犯罪能力的精神病人,故意犯罪的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)
8.应当、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的;
应该是减免的,只有附属品才能享受这个福。作案时注意不要抢劫主犯。
可以减免聋哑、盲人预备班。(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准备犯罪的人)
9、可以从轻处罚的,可以免除;
坦白可以从轻处罚,如实供述比较好;
如果能避免重果,避免惩罚也不错。(犯罪情节轻微的,要同时自首)
别怕种毒,在警察来之前除掉。(主动铲,等警察叫你铲就来不及了)
轻罪加自首,都可以免除处罚。
10.有两种情况应该从重处罚:不满十八岁教唆的,加上累犯是一般规律。
不得不说,刑事诉讼法的细节很多,有一个方法必须掌握:列表比较法。可以纵向比较,也可以横向比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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